东莞虎门三旧改造最新消息(东莞虎门镇首批三限房仍有多套剩余,继续配售)

厚街小产权房    2023-08-05    70

江门市第一批departments房仍有三套余下。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江门市东实旗盛长廊第1期departments房工程项目余下房源认购计划的公告》,对余下房源竭尽全力开展认购工作。

所谓“departments房”是指购房人可按房产单价的50%,筹资买回50%的产权。交货一定年数后,经区政府同意,可获得完全产权。

概要如下表所示: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东实旗盛长廊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位于东莞市江门市新洲街道社区载仁四路10号,本次供给1号楼01、02、04、05洋房和4号楼01、02、03、04、05、06洋房,当中,6套

东莞虎门三旧改造最新消息(东莞虎门镇首批三限房仍有多套剩余,继续配售)

二、零售价格和共计交易额比例

(一)产权交易额比率

承租人产权交易额比率为50%,关联方政府机构产权交易额比率为50%。当中,关联方产权交易额由东莞市东实旗力departments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管理。

(二)单套零售价格

工程项目地籍为departments房(共计产权住房)工程项目,有关工程建设及产品销售等要求,按《东莞市departments房(共计产权住房)工程建设和重新分配试点工作计划》执行。departments房(共计产权住房)产品销售时,承租人按单价的 50%筹资买回50%产权(产品销售销售价格不能高于34970元/万平方米,结合房屋层楼、朝著等因素确定,上下浮动比率不超过10%),另50%产权由政府选定关联方政府机构持有。参见附带2。

三、赎回对象

(一)有直系亲属或协力日常生活家庭成员。赎回人及其直系亲属、协力日常生活家庭成员在东莞市均无Chhatarpur产权住房,且赎回前3年外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迁移注册登记历史记录(农民安家房没有办理产权注册登记但已存档曼基夫房造册的,或经核准正在实施工程建设的,应统计为Chhatarpur产权住房)。

(二)具备东莞户口的,在莞总计交纳医疗保险满3年;不具备东莞户口的,在莞总计交纳医疗保险满5年。

(三)与东莞市江门市区用人基层单位签定保险合约(无保险合约的公务人员以Pellegrue卡、雇用合约等材料代替)并逐日交纳医疗保险满1年(保险合约签定基层单位与医疗保险交纳基层单位须完全一致)。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赎回条件涉及对年龄、婚姻、户口、基本医疗保险缴交、房产等时间的计算,以资料审核的上月最后一日为截止计算时点。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或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的,应在办理departments房网签前腾退所租住房屋或停止发放(申领)住房租金补贴。

四、赎回认购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2年12月6日)

(二)网络报名(2022年12月7日起)

房资格审核系统图标进入,如下表所示图:

如实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户口、婚姻、住房、社保等信息,并作出承诺。

(三)资格审核

(五)购房确认

五、关于房屋交货使用时间

本批三限房产品销售方式为预售,具体交货使用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

六、其他供后管理的规定

(一)住房使用。承租人应按有关规定和合约约定,交纳按照整套departments房全部产权建筑面积计算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并享受相应权利。不得擅自出租转借、长期闲置、改变用途、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功能和质量安全。

(二)产权转让。承租人持有的departments房执行普通商品住房的限售政策。承租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达到限售年数的,允许一次性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产权交易额。承租人可按双方协商自愿原则转让给政府选定关联方政府机构或其他符合产品销售对象基本条件的人员。(参见《东莞市departments房(共计产权住房)工程建设和重新分配试点工作计划》和《东莞市departments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

(三)产权抵押。除买回该departments房个人产权交易额及买回关联方政府机构产权交易额申请购房贷款抵押注册登记外,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该departments房设立抵押权及居住权。

(四)完全产权获得。承租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政府选定关联方政府机构持有产权交易额可进行产品销售,承租人可以通过买回关联方政府机构产权交易额取得完全产权后,即成为市场化商品住房。

(五)退出机制。承租人、直系亲属及协力日常生活家庭成员在莞买回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农房)、报建宅基地自建房前,需退出departments房或取得完全产权。

附带:

1.东实旗盛长廊工程项目情况表

2.零售价格一览表

3.东实旗盛长廊工程项目资料

4.东莞市共计产权住房赎回表

【记者】吴擒虎

【作者】 吴擒虎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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