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文件(共有产权房登场 深圳蹚出住房保障新路)

厚街小产权房    2023-07-04    55

本报记者 南埃尔普 胡亚捷 深圳报道

日前,深圳市住建局、深圳市地税局一连正式发布三份廉租房住房相关的草案稿,旨在加快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有关基层单位和社会风气各界可在2023年2月17日前,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等形式明确提出意见。

其中,《深圳市共计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草案稿)》(以下简称“《草案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该文档表示,自《草案稿》施行之日起,深圳不再安排工程建设安家型货品房。

广东省城沙尔霍罗德区住房经济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姚学甲表示,共计产权住房具备价格较高、门槛较高、服务的等的特点。中短期内,当房价预期趋向稳定,该类型房源将会分流一部分购房需求。“共计产权住房面向全国全体住房困难人群,这是中央政府发挥公共职能的体现。”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依照此次正式发布的三份草案稿,深圳住房保障制度将从“以公用出租住房、安家型货品房、人才住房为市场主体”调整为“以公用出租住房、廉租房出租住房、共计产权住房为市场主体”。

深圳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文件(共有产权房登场   深圳蹚出住房保障新路)

当前,高效率发展在深圳已有共识也有行动。深圳市住建局常务副、局长徐彩云表示,将全面狠抓房地产业与建筑行业“两大产业”,为全市经济高效率增长作出最大贡献。

推行封闭确权制度

依照《草案稿》,共计产权住房是指中央政府提供经济政策支持,主要选用市场化形式工程建设筹措,限量发行配建面积、零单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面向全国符合前提的住户供给,推行中央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计产权的住房。

深圳共计产权住房明确提出申请前提包括“三年以内未在我市转让自有住房”“具备我市户口”“参加我市社保累计交费三年以上”等。对非该镇户口居住地住户,《草案稿》明确提出,深圳市中央政府可依照经济社会风气发展状况和住房供需情况,合理设定前提,逐步纳入供给范围。

共计产权住房推出后,同样选用若需明确提出申请程序。《草案稿》表示,“明确提出申请者已经重新组建家庭成员的,应当以家庭成员为基层单位明确提出若需和配售共计产权住房的明确提出申请。”另外,未重新组建家庭成员的,明确提出申请者需未满35十八岁以个人名义明确提出若需和配售共计产权住房的明确提出申请。投奔子女取得深圳市户口的住户,不得作为明确提出申请者。

单价方面,深圳的共计产权住房将依照卖地时市场P67A的50%以内确认。单包住房零单价格依照工程项目产品销售销售价格,结合层楼、朝著等因素确认。购房人的产权交易额依照工程项目产品销售销售价格占市场P67A的比例确认,一般而言不低于50%,同批号产品销售同一工程项目的产权交易额相同;永古约省为中央政府产权交易额。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单价仅为市价的四成以内,但深圳对共计产权住房的确权有非常多限制。

《草案稿》显示,共计产权住房推行封闭确权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交易额;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三年的,可以将所持产权交易额转让给符合前提的对象。封闭确权的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认,通过市场P67A规范转让行为。在同等价格前提下,代持机构享有优先购买权。

中国银行研究院正式发布研报表示,上述举措将完善共计产权住房的确权体系,遏制投机套利。原住房保障制度下的安家型货品房和可售型人才住房并没有推行封闭确权,购房人若以低价购入,按规定持有10年后再以市价售出,则存在较大的套利空间,偏离廉租房住房性质。推行封闭确权,保留了共计产权住房的“居住保障属性”,进一步降低投资属性,真正实现“房住不炒”,让廉租房住房更具公用利益属性。

记者注意到,深圳现行的住房保障体系包括安家型货品房、可售型人才住房、公用出租住房。而《草案稿》明确提出,自该文档施行之日起,深圳不再安排工程建设安家型货品房。自此,深圳的住房保障制度将调整为“以公用出租住房、廉租房出租住房、共计产权住房为市场主体”。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发布的深圳市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显示,在建的安家型货品房、可售型人才住房工程项目已被归为共计产权住房类型。依照《草案稿》,目前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安家型货品房,继续依照《深圳市安家型货品房工程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中央政府令第228号,以下简称“228号令”)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原安家型货品房在册若需人符合“228号令”及其相关规定条件,可以明确提出申请购买共计产权住房。而经审核,合格纳入共计产权住房若需册的在册若需人,若需排序在原安家型货品房在册若需人之后。

精准支持住房需求

事实上,深圳住房保障工作的顶层设计持续在演变。2007年,深圳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面向全国不同层次低收入户口住户家庭成员为市场主体的廉租住房、公用出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廉租房住房制度。2010年,《深圳市廉租房住房条例》出台,后经过两次修正,深圳廉租房住房出现安家型货品房、可售型人才住房等多种形式。

2014年,深圳被住建部纳入共计产权住房试点城市;2018年,广东省住建厅正式发布《关于开展共计产权住房经济政策探索试点的通知》,明确提出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茂名先行探索试点共计产权住房政策。

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廉租房出租住房的意见》,表示需加快完善以公租房、廉租房出租住房和共计产权住房为市场主体的保障制度。在此背景下,深圳的共计产权住房制度应运而生。

记者也注意到,住建部保障司副司长翟波近日在《中国工程建设报》发文表示,“因地制宜发展共计产权住房。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结合实际发展共计产权住房,以面向全国城镇户口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城镇居住地人口。”

《深圳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显示,“十四五”期间,深圳供给居住用地不少于15平方公里,工程建设筹措住房89万套(间),其中,工程建设货品住房35万套,工程建设筹措公用住房54万套(间),包括公用出租住房6万套(间)、廉租房出租住房40万套(间)、共计产权住房8万套;供给分配住房65万套(间),其中,供给货品住房31万套,供给分配公用住房34万套(间),包括公用出租住房6万套(间)、廉租房出租住房20万套(间)、共计产权住房8万套。

依照《深圳市住房发展2022年度实施计划》,2021年,深圳实际工程建设筹措公用住房9.65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16.3%;实际基本建成(含竣工)公用住房3.1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14.8%;实际供给公用住房4.23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20.9%;实际完成公用住房投资368.5亿元,年度目标完成率为116.2%。

2023年1月29日,深圳召开全市高效率发展大会,徐彩云表示,深圳市住建局将依照相关决策部署,奋力在全市高效率发展赛道上跑出住建“加速度”。

其中,深圳市住建局将充分发挥房地产业支柱作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以增信心、防风险、促转型、提品质为主线,采取更大力度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全力扩大住建领域有效投资,为深圳固定资产投资破万亿注入最强动力。深圳市住建局将充分调动国企和民企投资积极性,稳步推进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增加住房供给。大力发展廉租房出租住房,着力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以城市体检为抓手、以“新城建”对接“新基建”,全年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城市第六立面提升改造,全面完成“瓶改管”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2023年,深圳将着力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全年工程建设筹措廉租房住房18.5万套(间),廉租房住房投资不少于4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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